东方画廊成立于1994年,位于沈阳市皇姑区。现有书画藏品一万余幅,营业面积近600平方米。东方画廊以诚信为本,弘扬民族文化,繁荣艺术品市场为宗旨,维护了广大书画爱好者的利益。成立十五年来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。在同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。
在东方画廊的基础上,于2005年6月1日成立了辽宁东方画廊拍卖公司,注册资金1000万元,主要拍卖业务有:房地产、车辆、艺术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力。本公司常年征集各类拍品。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。欢迎有工作经验的有识之士加入我公司。
09文化蓝皮书显示:艺术市场处于调整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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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画廊待销售的所有近现代名家书画原件的图,欢迎大家欣赏、订购。 一、凡在本画廊所购书画,如不满意者,15天之内可以无条件退换。 二、如购买者需要专业的鉴定证书,本画廊可代办,费用由买家预付。 三、凡一次性购买1—5万者,优惠10%,5—10万者,优惠15%,10万元以上者面议。